2008-5-16 8:43:00
【关 键 字】 有效|竞争|王道
【报告来源】 泰尔网
【报告内容】
电信竞争陷入两难 整体竞争不充分
从整体上看,中国电信业竞争不够充分。移动业务正在逐步替代固话业务,给某些固话运营商带来了很大的冲击。这种冲击使公平竞争无法得以适当体现,从而造成了电信市场总体竞争不充分的局面。表现为:
从竞争主体分析,各运营商远未形成充分的竞争局面。在移动通信市场上,中国移动占了近75%的市场价值份额和66%的用户市场份额,拥有很强的市场主导能力。在市场价格制订能力上,中国移动基本上能迫使对手无法长期跟进。码号的不可携带性在一定程度上更加确保了中国移动的优质客户源,这些都构成了其对市场很强的控制能力。盈利水平分化现象日益严重,仅中国移动收入增长速度超过行业的总体增长速度,联通、电信均低于行业收入整体增长速度。从净利润指标来看,中国移动已展现出极大的规模效应,利润增长非常迅猛,达到23.3%,净利润超过了其他三家大型电信运营商的总和,表明中国移动的盈利能力大大高于其他运营商;其他三家运营商的净利润都有不同程度的下滑。
从产品角度分析,异质竞争加剧,同质竞争集中于移动话音、长途电弧、数据及其他增值业务领域。近几年,电信市场业务总体增长平稳,但收入结构变化较大,市场份额进一步集中;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但业务差异化不断缩小。中国移动在新业务和新市场开发的力度不断增强,有效提高了其市场竞争力。移动业务的蓬勃发展与其对固网业务的替代效应,使固网业务被移动大量分流,移动与固网的异质竞争已延伸到移动互联与PC互联的竞争。固网运营商之间的竞争在长话领域正呈肉搏状态,在数据及增值业务方面,竞争也日趋激烈。在本地业务上,垄断依然是不争的事实,固网运营商收入的大部分来自本地业务,它主要面临移动的异质竞争,而异质竞争的强度远逊于同质竞争。正如民航对铁路的分流,提高了“铁老大”的市场意识和服务质量,但其促进作用是有限的。
从用户角度分析,固网运营商争夺的主要是大客户(高端客户),他们在各自对手强大的敌后攻城略地,在一些特大城市,CBD、高中档商业楼宇及其他重要的机构用户成为双方竭力争夺的重点对象,对于中小客户、公众用户,双方尚未展开激烈的竞争。移动和联通则相反,双方争夺的是低端用户,即增量市场,虽然联通试图争夺已被移动牢牢掌握的高端用户,但很难有所作为。
局部竞争过激 价格战反映深层矛盾
电信市场愈演愈烈的价格战表面上看是资费管理的问题,实际上是遗留的电信改革有待解决问题的集中表现和市场回应。追根溯源,价格战所表现的是电信市场竞争格局、产权制度、管制能力等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从管理方式看,严格控制和不能实时调整造成了中国移动通信资费体系与移动市场的改革和发展极不适应。由于缺乏健全的成本核算体系和明确的定价目标,电信产品的定价面临多重冲突,即管制压力与市场本能冲动的冲突,交叉补贴与独立核算的冲突,投资回报与消费者福利的冲突,市场份额与利润的冲突。在多种冲突的共同作用下,电信产品的定价在政策性与市场化、内部压力与外部威胁间徘徊。
不正当竞争损人害己
电信市场各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主要表现在某些电信运营商利用和滥用其市场主导地位,运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打击竞争对手、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例如掠夺性定价捆绑销售和锁定用户的现象、诋毁竞争对手、设立消费陷阱的行为等。如互联互通问题,短信息服务陷阱等。
综上所述,可见,要实现中国电信业的有效竞争,须涉及电信改革的诸多方面,电信改革对其有重要影响。仅就对资费的研究,我们就发现它的问题牵涉许多深层次的改革问题。比如资费对经营者业绩、消费行为、资源配置、竞争行为形成很大影响,而资源配置、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市场竞争和市场发展对其也有重要作用。因此,电信资费监管与促进电信业有效竞争是紧密相关的,只有协调一致,资费管理才能真正发挥作用。除此之外,互联互通、市场结构等问题的解决都需要深层次改革的推动,需要建立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将电信企业改造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并为运营商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包括恶性价格战等在内的市场竞争中的一系列矛盾。
电信业呼唤有效竞争 产业进入规制政策
随着3G商用的日益临近,3G牌照发放问题成为热门话题。首先应从牌照发放将会引起市场结构和效率变化的角度进行分析,从确定有利于促进竞争、提高市场效率的角度来判断相对合适的牌照数量区间。与此相关,还要分析牌照发放对资源利用效率、重复建设、电信消费、产业价值、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影响。同时,在各种因素中,从促进有效竞争的角度看,在决策中最值得关注的相关因素,同时也要分析牌照发放对产业价值链、资本市场、企业以及监管政策的影响。在这些分析之后,我们再确定牌照的数量和发放的对象。
电信价格规制政策
总的来说,我国制订资费政策是以3G为契机,改革电信资费的管制体系、考虑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考虑3G业务特点、以成本为基础、考虑不同业务之间的协调、促进市场竞争的原则。由于竞争是反对垄断、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最好手段,而控制价格本身不是一种理想的办法,因为不断降低价格会抑制竞争者进入市场。因此,价格管制的主要目标应该是把价格和利润保持在一个既不失公平,又使企业提高效率的水平上。价格管制还需要区别各种利润来源:高效率的绩效、垄断力或是纯粹的好运。
可以考虑根据运营商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导与非主导地位,而采取审批和备案的方式;而数据资费可以由运营商自己制订资费标准,政府将进行备案。可以适当放松定价,加强资费管理。移动话音可继续保持目前的双向计费模式和互联框架,并且,资费管理仍继续实行政府与企业共同掌握。这是符合中国电信企业的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的资本结构,被证明为有效的资费管制方式,需要继续保留。
互联互通规制政策
在互联结算规制方面,资费与结算价是零售和批发价格的关系。同时,它们又共存于一个资费结算体中。资费与结算双方是互为影响、互为作用、互为协调的关系。可以看到,虽然欧盟已放开零售资费管制,但是,欧盟已建立了完善的以成本为基础的结算体系。因此放松零售资费的管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我国现阶段放开移动电话的零售价格已大势所趋,而以成本为基础的结算体系又没有建立,这将导致资费管制的真空和失效。因此,需要尽快出台基于成本的互联结算价。
互联互通问题向来是各国电信管制的核心问题之一。在电信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电信运营商为了达到排斥竞争对手的目的,总是想方设法地拒绝与其他竞争企业联网或者是通过制订尽可能高的联网成本价格使竞争者望而却步,这严重地阻碍了电信业的健康发展。
在互联使用费的管制上,可以采用基于长期增量成本的网络资费管制体系,将互联服务分成竞争性业务、未来竞争性业务、非竞争性业务。竞争性业务不在管制范围内,运营商可自由定价;未来竞争性业务在管制规定出台初期受到价格上限的保护,价格不发生变化,而如果管制规定在管制期内发生变化,那么价格管制也将发生变化;非竞争性业务在管制规定的有效期内受价格上限的管制。